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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后如何处罚

若有组织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从事职责或提供服务活动期间获取、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未经授权而擅自出售或传输给他人的,应依据上述条款严肃处理。
对于偷窃或采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者,也将按照第一条规定进行惩处。
对于单位实施了前述三种犯罪行为的,将对其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根据各自所涉及的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实施,本罪已被废除,并更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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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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