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是否能够获得释放权,主要取决于案件的调查进度以及
法律诉讼程序的推进情况。通常来讲,若经公安机构和检察机关侦查后,发现对嫌疑人实施
拘留措施存在不恰当之处或是搜集到的
证据并不充分,亦或是已达到预定的
拘留期限但相关部门并未就此启动
刑事起诉程序,那么此时,嫌疑犯便有机会得到解脱。除此之外,嫌疑人自身或其亲属还可提出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性措施以取代原本的拘留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