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
徒刑的刑期自判决宣告之日起算,在判决宣告之前所进行的
羁押期限不得用来折抵刑期。这是因为无期徒刑作为一种介于长期性
有期徒刑与极端严厉的
死刑之间的
刑罚类别,旨在剥夺罪犯终生的自由。有关无期徒刑刑期计算及
羁押期折抵问题在此需特别强调,其刑期由判决宣告日起计,而在判决宣告此前已经实施的羁押期限则无法用于折抵刑期。
此外,当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之后,罪犯将开始执行有期徒刑,但先前的羁押期限同样无法折抵刑期。
《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