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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处罚具体裁量标准包括什么

(一)侵占罪的理论认知侵占罪,是一种基于无合法权属依据,擅自将受托人交予自身保管之财物、遗忘物品或埋藏之物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其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
(二)侵占罪的法律性质及构成要素
1.犯罪客体该罪明确侵犯了他人财产的所有权这一核心权益。在实践中,被视为犯罪对象的主要包括他人交付给行为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藏物等。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金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之间,但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具体的标准。
3.犯罪主体本罪的实施主体为一般自然人,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是故意为之,即行为人明知属于他人交予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过失行为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属于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属于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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