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中,委托
代理人并不一定需要具备律师资格,其身份可以是具有法律职业资质的法律工作者,也可以是
当事人的亲属或单位员工等。通常情况下,只要涉及到法律服务领域的工作,或者是与当事人存在密切关系的
近亲属、单位员工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均可被选为委托
代理人。
《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