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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可以过五六年再起诉吗

强奸罪的追究时效为五至二十年不等,若在二十年后仍需进行追诉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追诉期限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存在连续或持续的犯罪行为,则自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内再次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将自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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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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