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一旦被查获,务必要严格遵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
同时,对
违法行为严重的施工单位处以30,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对于建设单位则将处以其
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至二的罚款。
在此之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相应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
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