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家庭开设的棋牌室已依法完成了正规且合规的申请登记程序,并持有工商
营业执照以及个体工商户开业证明文件,同时该棋牌室并不涉及聚众规模巨大及赌资庞大的作弊行为,那么可以认定其为合法且正规的商业活动场所,不属于
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若此类机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则可能会被视为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或
聚众赌博罪等严重罪行。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
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
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