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将购买货物、劳动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时所支付或承担的
增值税款项归纳称为进行项税额。而进行项税额的精确计算方式则可表述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明确了解到,与进行项税额相对应的概念便是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