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离婚之后户口是完全有可能留在原居住地而不必进行分离的。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在
办理离婚手续后须将
户口迁移至他处,亦未设定任何关于再度
结婚后则需强制迁移户口的规定。因此,公民是否决定迁移户口完全取决于其个人意愿,任何组织或机构(包括公安机关及人
民法院等)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要求
当事人迁移户口。您只需携带原有户口簿以及
离婚证书前往当地派出所,首先对婚姻状况进行相应变更,然后将前配偶的
家庭关系修改为“非亲属”,最后重新打印户口簿便可完成相关操作。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