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方面,我们必须明确,无论出于何种情况,欠债是必须偿还的。若借款行为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是在事后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认可或口头同意,那么这笔
债务将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即使
债权人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主张,人
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但是,对于一方在
结婚前所承担的
个人债务,债权人向
债务人的配偶提出请求时,人民法院不会给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