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并不需要这样做。当
遗嘱人制定遗嘱时,他们所处理的乃是属于个人的
财产权益,这并不涉及到他人的签名或获得他人的同意。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每位自然人都有权利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订
立遗嘱以对自己的
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并且还能够挑选指定一位或者多位
法定继承人作为遗产的受领者。同样地,每位自然人也可以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
赠予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最后,每位自然人还有权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