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领域内对于竞标流程通常分为五大关键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需
递交申请书至相关的建设主管部门,以获得其审批,同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出详尽完善的
招标相关文书备查;
其次,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之后,组织潜在的候选人自行参与实地考察进程,并安排召开相应的交底会议以便进一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继而转入开标、评标及决定中标单位的环节,
最后需要向最终评审得出的中标方发送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所有未中标的
投标人公布结果,并退还他们之前缴纳的
投标保证金或保险
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