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特定
人身伤害等级的
赔偿事宜中,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
受害人可以获得以下款项:
1.
十级伤残之法定
赔偿金额,依城市与乡村生活水平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城市标准为
7.3万元;农村标准则为
1.87万元。
2.若存在需要
扶养之人,同时也有权享受相应的生活津贴:
此项生活津贴的具体数额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3.针对
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应等于实际产生并支付的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
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将被明确计算在内。
4.因伤
误工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即误工费,其赔偿金额根据其相应的工作收入乘以实际误工时长计算得出。
5.在护理期间,根据病例或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等水平的护工待遇标准,结合护理时长进行计算:
如果无法确定个人标准的护理时长,则参照相关地区的普遍护工护理
工资标准计算。
6.
交通费的赔偿额度应根据实际所花费的交通费金额确定。
7.对于住宿费的赔偿额度,依据
国家公务员出差住宿的规定及住宿天数进行估算。
8.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应根据国家公务员出差的饮食补贴标准及住院天数核算。
9.营养费用的赔偿数额,由
医疗机构根据受害人的身体状况及所处环境加以推荐。
10.最高可达1万元的十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对受害人应得权益的补偿,以弥补其相应的身心创伤。
1
1.对于后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或可能产生之预估费用,亦有相应保障措施。
1
2.车辆及其附属财产遭受损坏而带来的
经济损失,也属于国家应当负担的部分,由此将确保受害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