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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分包合同并不属于必须由特定法院进行审理的专属管辖案件。
唯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下,争议方可适用专属管辖:
首先,涉及不动产权益的纠纷,需由该不动产坐落地点的所属地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其次,有关港口作业中的纠纷,应由纠纷发生所在的港口所在地区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最后,由于继承遗产所触发的诉讼,需由被继承人在死亡之际实际居住处或其主要财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实施判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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