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承包商同公司之间存在着
雇佣关系。
作为
承包方,其应当具有正规的
企业法人身份,如期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依法在被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之内承接各项工程项目。
《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