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纠纷案件的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这是以权利人能够明确认知或推断出自身权益已经受到了损失并清楚了解到义务方的身份之日作为起点开始进行精确计算的。
然而,如若涉及到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专门设定的特殊情况,则需按照这些特别规定来执行把握。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以来,如果过去了二十年以上的时间,那么即便有实际特殊情况,人
民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也就是说无法再对此提起
司法程序。
若存在特殊情形,权利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