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A不露面,但总包不认我,不要找他;A让我找总包,现B说他离开了劳务公司,A、B仍叫我看守工地,2024年工地停工后,只回复工地上其它的事,但他们对结算单一事都不做答复,多次将结算单照片发给A和劳务公?
您好。您与A签有分包合同,A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付款义务。结算单虽未签字但照片和发送记录可作为重要证据。建议:一是整理合同、结算单照片、发送记录、验收记录等全套证据;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总包和劳务公司拖欠工程款;三是依据民法典第807条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四是尽快起诉A和劳务公司,避免超过诉讼时效。A推给总包属于推诿,合同相对方是A。
202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