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
买房产时,若
购房款项由父母支付首付款项且
产权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通常被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自愿
赠予行为,据此该房子可被视作个人资产。
然而,如在婚後由夫妇中的一方或双方负责
偿还贷款,那么这部分的
还贷金额便属于夫妇共有的财富。
同时,在婚姻关系仍持
续期间,如果夫妇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外而产生的
债务,这并不符合夫妇共有的债务定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