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
个人债务并无义务由父母代为偿还。
子女个人所承受的
债务理应有其自行承担处置。
当子女年满18岁且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时,他们本应该
全权负责清偿自身负担的债务,而此时,父母便不再具有偿还义务。
若未成年子女尚未达到此年龄或仅具备部分
行为能力,那么父母凭借亲权身份将被要求代替子女履行还款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父母
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之后,他们有义务在继承财产的最大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