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组织和领导层级分明、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盈利性活动为名义、要求参与者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及服务来获取加入资格、并且依照一定的排序原则组成层级体系的行为,如果他们直接或者间接地以发展新成员的人数来计算报酬或者奖励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一种
涉嫌传销活动,依法应该给予相应的
法律制裁。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此类行为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给参与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此类传销活动的
违法犯罪行为,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并
处罚金;而
情节严重者则需被判处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伴有
罚金的惩罚。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
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