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屋
建筑工程因某些原因出现烂尾状况而导致开发商也因此消失不见,您可以通过诉诸于人
民法院来追究开发者的法律负疚与
赔偿责任。具体而言,依据我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其中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应该履行约定,按期将已经具备入住条件的商品房如期地、完满地交付予
购房者。然而,如果开发商无法按时完成交付义务,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由此而来的
违约责任。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若要提
起诉讼,那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
诉讼申请或者状纸,并根据被告人数的多少分别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书写诉讼申请确实存在难度,也可采取口述方式进行,这时法官会将口述内容详细记录下来,并传达给另一方
当事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