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相较于普通民众而言虽略显专业化,然而实际上,这两者皆为政府日常行政工作中所做出的两项重要决策。
行政确认犹如政府向公民发放一张如同
身份证明一般的凭证,用以确
保证明其所拥有的身份、能力以及某一事件的真实性。
例如,当您通过考试考取相关证书时,政府便会向您颁发具有相应效力的证书,此举便是对于您自身能力的有效验证。
至于行政许可方面,则类似于您计划开设店铺或修建房屋等涉及
公共利益的活动时所需获得的政府审批,并发出许可证书。
实质上,这种许可证代表着政府赋予您的一种合法权利与资格认定。
尽管这些概念看似复杂深奥,实则是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捍卫每位公民的基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