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司法裁决时,法院通常会依照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决。
一般的情况下,针对相关
行为人判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锁执行的
拘役。
然而,如果该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达到了严重性的特别标准,那么
当事人则有可能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指控。
当涉及到公司和团体等
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法院将不仅追究其罪行,还需课以其
罚金惩罚。
与此同时,对于这类单位中直接负责执行该项罪行的职员或是领导层,也应当按照本罪行的个人规定,给予相应的
刑事处罚。
《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