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子女户口迁走了还能迁回来吗

子女户口迁走了还能迁回来吗

当您在迁出户口之后,仍然可以选择迁回原籍。
在这个过程中,您本人或者户主需凭借您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以及前往原籍派出所的详细地址,向该处阐述情况,并提出落户申请。
派出所在对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认定无误后,将会为您颁发准许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随后,您可以凭着这份准迁证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件材料,再次返回原来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详细的情况说明,并申请户籍迁移事宜。
待获取了您的户籍资料后,您或许需要再回到原籍的落户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递交申请,完成最后的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