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赢得标之后,双方即建立起了法务上的关联,这实际上意味着将合同的顺利签署提前到该阶段。
倘若双方能在3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签约,即可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反之,若有任何一方执意不肯签订,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关于
投标行为的法律属性,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它属于
要约行为。
在投标文件中包含了未来可能签订的合同的详细条款,只要投标人作出承诺,宣告其胜出,便可迅速敲定合同。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
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