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乘坐人数超过其核定承载能力即视为
超载行为。
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此类车辆的额定载客数量仅为五人,超出部分将被视为超载,并面临相应的
处罚措施。
具体而言,将受到交通部门发出的
警告或票面金额在二十元至二百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处罚。
同时,违规者应在收到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相应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