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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出车祸该谁负责

周** 西藏-拉萨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6.01.23 10:47:21 323人阅读

夫妻离婚后孩子出车祸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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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后孩子出车祸,责任认定分情况,行人时按事故责任过错方担责,乘车人因驾驶员过错则驾驶员或其所属单位担责,父母作为监护人都有参与处理和赔偿事宜的权利义务,若监管不力监护人可能担责但不影响侵权方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交通事故里,若孩子是行人,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对方车辆有责任时,先由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赔偿,不足部分侵权人承担。若孩子是乘车人,因驾驶员过错导致事故,驾驶员或其所属单位要承担责任。同时,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在事故处理和赔偿中,父母都能参与。若监护人监管不力致使孩子出车祸,监护人可能承担一定责任,但侵权方的赔偿责任不受影响。若遇到此类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3 15: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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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出车祸责任认定分情况而定。若孩子是行人,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过错方担责。对方车辆有责任时,先由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若孩子是乘车人,因驾驶员过错导致事故,驾驶员或其所属单位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获取权威的责任划分结果。
2.涉及保险赔偿的,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按照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理赔流程。
3.作为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应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和赔偿事宜,共同维护孩子权益。若因监管不力可能担责,要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

2026-01-23 14:3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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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孩子作为行人遭遇车祸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关键。过错方需按责任划分承担相应后果,若对方车辆有责任,其保险公司会先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赔偿的部分则由侵权人承担。
(2)当孩子作为乘车人,因驾驶员过错引发事故,驾驶员或其所属单位要承担责任,保障孩子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在监护权方面,离婚并不改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在处理事故和赔偿事宜时,父母均有权参与。不过,若因监护人监管不到位致使孩子出车祸,监护人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提醒:
在孩子遭遇车祸后,父母要积极参与处理,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6-01-23 14:2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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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确定责任时,要收集现场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明确事故经过和各方过错。
(二)若孩子是行人,及时与对方车辆保险公司沟通,了解赔偿流程和范围,督促其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进行赔偿。
(三)孩子是乘车人,可与驾驶员或其所属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和赔偿事宜,若因监管不力可能担责,但要注意不影响向侵权方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6-01-23 13:0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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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后孩子出车祸,责任认定看具体情形。孩子是行人,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过错方担责;对方车辆有责任,先由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赔,不足侵权人补。
2.孩子是乘车人,因驾驶员过错出事故,驾驶员或其单位担责。
3.离婚不影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处理事故和赔偿时,父母都可参与。若监护人监管不力,可能担责,但不影响侵权方赔偿。

2026-01-23 11:07:24 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不能生活的子女”作出了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子女才属于不能生活的情况,父母双方对属于这种情况的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不履行上述义务子女有权向。在子女上大学期间,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不负担这一义务的,因为在此期间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具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发生改变。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对于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靠自己的能力不能承担话,另一方不论是出于一种亲情的责任或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均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案情】2009年10月1日晚11时左右,刘某驾驶自有的重型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单方事故翻车死亡,同时造成同车的另一司机A严重受伤。A受伤后花费医疗费用22万余元,法医鉴定构成六级伤残,且终生存在部分护理依赖。肇事车辆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只投保了3万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3万元。由于剩余损失没有着落,A将刘某妻子、刘某父母(已与刘某夫妻分户另过)、刘某的子女(未满10周岁未成年人)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原告的损失。【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所生之债为侵权之债,因刘某侵权所生之债应为刘某的个人债务,故应判决在刘某的遗产范围内清偿A的损失。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购买货车从事运输,应认定为刘某夫妻共同经营,在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刘某死亡后刘某的妻子应当赔偿A的损失。【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刘某经营货车的行为应属夫妻共同经营。刘某生前已与其父母分家另过,其购买货车经营运输业务,购车款来自夫妻共同财产,经营收入也是用于家庭,刘某的子女系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刘某经营货车的行为应属夫妻共同经营。二、刘某开车肇事形成的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开车是一种风险职业,有利益也有风险,刘某在深夜出车由于视线等原因致使车辆翻倒路边坎下,并不是刘某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故的发生应当认定属于一般过失。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一般过失产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三、刘某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刘某的父母早已与刘某分户另过,其子女系未成年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刘某父母和子女继承了刘某遗产的情况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车辆由于丈夫一般过失原因造成事故损失,丈夫在事故中死亡后妻子应当对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我与丈夫于元月登记结婚,第二年生下一个女儿。由于我丈夫及家人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我生下女儿不久后,我们便常因此事发生争吵。3月,我带着女儿搬回自己父母家里居住。期间,我丈夫从来没有看过我和女儿。我几次要求他支付女儿抚养费,他都以我们没离婚,婚内不能追索抚养费为由推托。由于我收入条件不高,单独承担孩子的相关费用已力不从心。请问我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吗另外,我女儿的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认为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该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存在的,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生活为止,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在分居期间,该法定义务并不因此而中断或解除。因此,你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你完全有权利向他主张你们分居期间女儿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作了具体规定,即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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