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乡村中存在未经合法批准而建成的唯一住处,这类住宅是可以予以强制性拆除的。
依据中国现行的《
城乡规划法》,对于那些在乡镇规划范围内并未获得或违反了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所规定内容进行的建设活动,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发布指令命令相关方立即停止施工,并且有责任对此类
违规行为采取限期整改措施。
若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则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对其建筑物实施强制性的拆除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