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被划分为
单务合同之列。
双务和单务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其中是否存在着双方互相承担责任的情形。
在赠与协议中,仅由
赠予方负有为受赠方提供财物的义务,而受赠方却无需承担任何对赠予方的义务;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赠与协议实属为一种单务合同。
即便我们在部分赠与协议中看到过附带有义务要求的情况,然而受赠者需要履行的那部分义务与赠予方所需承担的义务并不互相平衡,于是可以说,在这种类型的赠与协议中,尽管附加了条件,但其实质仍为单务合同。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