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时,夫妇之间有权利将
房屋产权过户至其未成年子女名下。
若该房屋为婚后
共有财产,需征得夫妻双方就房屋归属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产权变更手续,进而将产权归于儿童名下,如此行为可视为父母对子女的一种赠与约定;
但若任一方对此持有异议,那么夫妇双方无法将共同拥有的房屋产权转至儿童名下。
另一方面,若该房屋为夫或妻中的任意一人的个人资产,则该方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将房屋
产权过户至儿童名下,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