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的私有财产将不受任何干扰或分割;
至于属于双方共有的财富部分,则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未果,则交由法院依照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一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定。
然而,当某一方因为亲自养育子女、照顾年长者以及协助配偶工作等诸多因素而承担了更多责任时,该方在
离婚之际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同时,后者亦应毫无保留地向前者提供适当金额的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