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相关规定,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者,应视为“
数额较大”范畴。而盗窃罪的刑期长短则系依照盗窃数额的多寡以及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予以判定。就盗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情形而言,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可能被判
处罚金。然而,具体的
量刑裁决仍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例如
犯罪动机、作案手法、是否
累犯、犯罪后的悔过表现、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