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财产及
人身伤害赔偿事宜产生的争议问题,
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来解决,同时亦可径直诉诸于当地人
民法院展开
民事诉讼程序。
然而,若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处未能达到双方满意、达成一致的协议,或在调解文书正式生效后一方不遵守、积极履行相关约定之时,当事人便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
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