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抵押房产遭遇
拆迁时,
抵押人有义务以
书面形式向
抵押权人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鉴于此,双方
当事人可以重新调整并设定新的抵押房地产,或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涉
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而解除原有的
抵押合同。
然而,若抵押人未能按照上述程序履行自己的应尽职责,在未经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或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