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向正在行驶中的公交司机实施
暴力行为,即便未导致严重恶果,也同样将会触犯妨碍安全驾驶罪的范畴,从而受到法律的惩罚,被判处为期一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额外承担
罚金责任。
然而若该行为最终引发了严重后果,那么相关
责任人便必须依照交通
肇事罪予以
定罪量刑,严厉惩处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而在肇事后选择逃离现场,或者存在其他极端恶劣性质的情节时,
量刑标准将升至三年以上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程度;
倘若因为
逃逸而最终导致他
人死亡,则对相关责任人的惩罚将会是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
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
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
互殴或者
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