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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行为

关于合同部分履行而造成的违约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应尽之合同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无法达成预定目标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采取纠正修复措施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等方面内容。
同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合同各方仅以部分方式完成缔约方应执行的条款义务,将被视为合同违约行为,不可避免地需承担起违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恢复原状履行、实施补偿性修复措施或是负起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等,并且还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切实履行各自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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