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刑事拘留需要手续吗

刑事拘留需要手续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 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 务必向当事人出示拘留证。对已决定拘留的人员, 应即刻带往当地监管中心进行押管, 最晚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 除因涉及到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外, 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 必须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因此, 刑事拘留过程中确实需要出示拘留证并履行相应的通知家属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