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诈骗犯罪,主要是指以实现对资金的
非法占有所为目的,利用欺骗性的手法进行
非法集资活动,
涉案金额超过特定数量界限的动作。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明确规定,若有人或者团体组织采用
虚假陈述、掩盖真相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并且其产出的集体财富金额超过了特定数值,那么就很有可能步入犯罪道路。然而,实际的定罪与
判刑应依据
诉讼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判断,其中包括非法集资的数额程度、手法策略以及引发的后果影响等等诸多要素。倘若集体财富金额达到了一定的犯罪标准(较大),那么被告人将可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
罚金;如果集体财富金额极度庞大,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被告人则可能遭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
刑罚,同时剥夺部分或全部
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