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出嫁的女性依旧拥有对其生身父母的遗产的合法
继承权。
在此之中,我们强调了继承权的性别平等原则,意即无论男性或女性,其对
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均应保持公平、公正。
关于这一点,我们指出,在各类
法定继承情况下,包括已婚或未婚的子女,他们在
继承父母遗留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益。
此外,在法定继承序列中,子女被列为首位
继承人,因此无论性别如何,他们都依法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