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建设项目都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施工,且个人在这方面并未获得相关许可和授权。
因此,私人间所签署的
工程合同往往被视为无
法律效力的文件。
对于
承包商而言,从事
建筑工程需要具备主体资格,也就是需要拥有
企业法人资格外加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才能够作为建筑
工程承包合同的
承包方当事人参与其中,而个人显然无法胜任此角色。
《
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
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