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取保候审没几天又逮捕

取保候审没几天又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内再次面临逮捕的可能性,可能源于司法机关掌握了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嫌犯存在着逃脱法律制裁、阻碍证人提供证言以及继续实施罪行等潜在风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倘若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察觉到被保释的罪犯存在违背相关规定或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之情形时,则应依法恢复执行逮捕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