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当男女双方在进行
结婚仪式之时未达到法定婚龄者,需在事后达到法定婚龄之后再行申请登记,方能认定其婚姻具有
法律效力;
若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则此段婚姻将不被视为合法有效。
关于我国法定的结婚适龄期,男性不应早于22周岁,女性则不能早于20周岁,这是法律对民众权益的保障与规范。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
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
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