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共同
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不应仅仅关注于经济实力的对比,还应全面考量各方的家庭环境、
抚养能力、文化程度等多个维度。
核心原则应当是选择何种生活方式能够确保子女获得更为优渥的成长条件,而非纠结于财富的多少。
因此,婚姻关系中的背叛行为并不足以撼动其在
抚养权争夺上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