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阶段,
家属访问通常受到限制;然而,辩护律师拥有探访期间的会面权。此项措施旨在维护
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
保证侦查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在嫌疑犯
被拘留初期,律师能够迅速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及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