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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受害人成功强奸罪成立了吗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强奸罪的界定与裁量并非过分强调受害人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和高尚品德,而更注重犯罪嫌疑人行径中是否采用暴力手段、精神压迫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受害者本人的意愿,强制其进行性行为。只要相关证据确实可靠,即便是受害人身处弱势位置并且曾经犯有小过失或行为不当之处,也无法抹杀罪犯涉嫌强奸罪这一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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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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