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
购房者应该积极行使其催告权利,敦促开发商尽快交付房屋并对因
逾期交付所导致的损失负责
赔偿;如果催告过后的三个月期限内仍然无法顺利入住,并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可靠的解释和理由来支持其延迟交房的行为,那么购房者便有法定权利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先前支付的所有款项以及相应的存款利息,并应承担相关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