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破产行为无疑属于严重
违法行为。若不幸遇到此种情况,
首先应该协同其他业主自行联络协商,共同组建起一个集体联盟来进行合法维权;
其次,应当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途径与开发商取得联系,积极主张自身权利并寻求
赔偿相关损失;在此基础上,若已尽全力仍无法解决问题,直接的解决办法便是尽快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当发展商发生破产
逃逸时,购买方有权宣布终止合同,鉴于
买卖合同为主合同,其解除将导致从合同即
抵押贷款合同同样失效,购买方无需再继续向贷款银行履行
按揭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
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
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
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