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纷争领域涉及的法庭
诉讼过程,有必要对如下几个至关重要的注意事项予以强调:
首先,原告的身份资格必须具备合理性与妥当性,这里所称的“适格性”,即是指原告作为诉讼主体,其身份应当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针对此类诉讼所设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其次,被告的身份必须明确无误,同时还需向法庭提出具体且明确的法定
诉讼请求。
第三个关键点在于,任何提
起诉讼的行为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恰当的途径在特定的
管辖法院内进行。
最后,然而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经由法院审查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后,相关案件将会被正式
立案并接受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