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涉及
房屋纠纷的
诉讼案件会在法院受理后的三到六个月之内给出判决结果。若案件属于简易审理程序,则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裁决;若为普通审理程序,则通常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然而,如遇特殊情形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经过审批许可后可延长六个月。但若确实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时间,必须上报上级人
民法院进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